根据《湘西自治州武陵人才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州办发〔2018〕26号)、《湘西自治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州办发〔2021〕14号)、《湘西自治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州办发〔2015〕25号)和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第1次、〔2019〕第1次,有关人才(团队)引进政策汇编如下(政策解释权归州委人才办):
一、党政人才
兑现政策待遇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市按不低于此标准参照执行。
(一)招考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州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考试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以下政策:
1.经济待遇:除正常执行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或合同约定报酬外,发放试用期满安家费(本科一批5000元、硕士研究生1万元、博士研究生2万元)和服务期满一次性奖励(本科一批1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
2.其他待遇:根据需要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每年组织体检;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子女入学,原则上根据本人意愿就近就读、优先录取;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适当照顾”的原则,安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初始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以上且在我州服务2年以上的,可在同一专业职务等级内优先晋级,或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适当倾斜。
(二)招考引进的急需紧缺公费师范生:招考引进的6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享受经济奖励5万元(一年试用期满安家费1万元;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合格,奖励2万元;服务期满6年(含试用期)考核合格,奖励2万元)。其他优惠:6年服务期内,无住房的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
(三)高学历村干部:对在职在岗、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农村(含农村社区)干部,按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补助(州县各承担50%)。
二、企业人才
合作引进的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团队):服务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参照招考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经济待遇(不享受安家费)和其他待遇。
企业研发技术人员:新获评中级、副高、正高级职称的,分别给予每个企业2万元、5万元、10万元经费补助,并给予研发技术人员1万元、3万元、5万元补助;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排名前三),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1-3万元补助。
三、科创平台
对新获得国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30万元补助;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每年对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5-10万元工作补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助。
对新认定的湘西州高级专家工作站、普通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补助资金 10 万元、5 万元。
招才热线: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3-8561837
邮箱:xxzr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