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成立于 1991 年,注册资本5576 万元,主要承担国家及地方政策性粮油交易业务。系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组成单位。
目前,市场年交易量最高达288万吨,交易额近100亿元。交易中心拥有1500 平米现代化交易大厅,具备现代化交易软硬件设施,可实现场内线上同步竞价交易。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与任职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计3人,具体招聘岗位与任职条件详见《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4、自聘用之日起,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在过往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有吸毒、涉毒等违法行为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7)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22日。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47423982@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关于个人学历学位的认证证明(国外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PDF 格式)作为附件,一并上传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市场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三)选拔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招聘岗位组织选拔测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选拔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当考察、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依据选拔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研究决定与公示
经市场班子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三、薪酬待遇
按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及长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此次公开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3、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邮箱畅通,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讯或邮箱不畅造成的后果,市场不承担责任。
4、市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5、参与应聘人员须遵守市场招聘工作要求,应聘成功后服从工作岗位统一调剂和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郭女士 13974898252;0731-89830613
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